李旭峰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,法律功底深厚、扎实,首届司法考试茂名地区总分第一,现为广东鸿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。投身律师行业之前,李律师有10年从警经历,多次破获大案、要案,成为执业律师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旭峰律师
电话号码:0668-2283240
手机号码:13500079622
邮箱地址:291629346@qq.com
执业证号:14409201210034395
执业律所:广东鸿基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茂名市高凉中路名富广场2号楼16层
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制造虚假交易,以此来获取非法的税收优惠,从而获得非法利益。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,严重影响国家税收和经济秩序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行政违法行为,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具体来说,虚假出具、购买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报、抵扣增值税退税的,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,并可以在税款基数的1倍至5倍之间作出罚款决定。在严重情况下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,还可以采取吊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、暂扣或者查封发票、查封涉案货物、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。如果构成犯罪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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